151 7277 2803
  • 联 系 人: 刘经理
  • 销售热线: 15172772803
  • 办公电话: 15172772803
  • 图文传真:
  • 地址:校车客车配件销售中心
当前位置 >> 新闻栏目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校车顶灯坏了会被交警处罚么

新闻导读:
本文章发表于: 作者:www.5cheche.com 发布时间:2020-02-25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校车未检验将处罚驾驶人员3000元的违章罚款,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的处罚,同时其A2驾驶证也将被降级处理。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该车所属学校也将面临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对于用来专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及驾驶人员都应该具有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保障过渡期期限内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载客汽车都取得校车标牌,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接送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校车为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
如果校车在没有取得校车标牌而接送服务的,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员驾驶校车的,交警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做出处罚。
   对于校车有超速、超员等违章行为的,交警部门严格监控,并做出依法查处。对于校车驾驶人因为造成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等原因的,不再符合驾驶校车资格的,要依法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同时,如果有其他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时的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